南宁机电工程学校学生考勤制度发表时间:2018-10-22 21:38 学生考勤制度 1、学生上课、晚自习、实验实训、实习、升旗礼、课间操和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等,均要进行考勤。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请假。 2、请假必须由学生本人办理,班主任与学生父母(或监护人)电话(不能是QQ、微信等)确认。委托他人请假或事后补请假或超假部分,一律作旷课处理。 3、请假实行层级审批。请假两天内,由班主任审批;请假三天内由班主任加具意见,级长审批;请假一周内由班主任、级长加具意见,学生科审批;请假一周以上由班主任、级长、学生科加具意见,分管校长审批。除此之外,任何人无权审批学生请假事宜。 4、请病假需在返校当天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办理销假手续。包括:请假单、医疗缴费单(复印件)、病历(复印件)。手续不全作旷课处理。 5、以下情形请事假不扣分:A亲兄弟姐妹的婚嫁、病重、奔丧;B父母、爷爷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病重、奔丧;C办证;D法律规定公民必尽的义务,如征兵等;F学校安排的公差(须由相应的负责教师在请假单上签字证明)。其它情形请事假,均要扣分(另行规定)。 6、请假时学生在校,填写统一印制的请假单并经审批同意,回家后由家长签名证明,内宿生一式三份(一份交班级考勤员,一份交宿管员,一份带回家),外宿生一式两份(一份交班级考勤员,一份带回家)。请假时学生在家,可手写请假条,并由家长签名证明。内宿生在家请假,暂不能提供请假条的,由班主任与相应的宿管员事先沟通好。 7、请假销假后,所有的请假手续由班级考勤员保管,以备统计。每半学期,与教室日志一起交级长处查验一次。 8、为保证信息畅通,班主任、级长、学生科相关人员、分管校长等要求24小时开通手机。 上一篇南宁机电工程学校升旗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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