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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宁机电工程学校党建工作条例

发表时间:2018-10-21 00:00

1、落实领导职责。将党建工作列入学校工作大局通盘考虑,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。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其他支委成员按照部门、工作分工,明确任务、落实责任。

2、健全工作机构。学校党支部为党务工作机构,支部委员会由五位支委组成。下设三个党小组。

3、明确工作目标。制定出全校党建工作规划,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。同时,结合教育领域的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,分年度制定党建工作具体计划,明确党建工作目标、任务、措施、责任人和时限。

4、建立专题议事制度。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,针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研究制定改进措施。

5、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、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,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、民-主监督制度等,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-主化、公开化、规范化。

6、党支部委员会按期换届,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选举工作严格按照《中国共-产-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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