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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
发表时间:2018-10-20 22:59

1、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与制度。

2、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、规定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。

3、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。负责专业、课程、教材的建设与管理。

4、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革;组织开展教学研究、举办教学研讨会;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;负责《高等教育研究》编辑。

5、负责组织普通全日制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订。

6、承担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的组织、运行和管理工作。

7、负责全校普通全日制学生的注册、考试、学籍和学历管理、大中专衔接工作。

8、负责全校学生实践教学管理工作。

9、负责实验教学及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。

10、 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理。

11、 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、教学指导委员会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教材编审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12、会同人事处审定教师的任教资格,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;负责教师的非学历培训以及教学管理人员的培训;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学业务交流。

13、会同远程中心指导、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。

14、负责协调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。

15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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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分类: 机构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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